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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【個資蒐集處理利用告知聲明】範例說明

一、說明:

1.單位使用雲端服務(如Google表單等)蒐集一般個人資料時,請以最小化為原則,降低個資外洩風險。

2.表單開始說明欄位,須檢附【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聲明】或連結,如下範例說明。

3.特種個資蒐集依法規定須取得書面同意,請勿透過線上蒐集。

二、範例說明

【個資蒐集處理利用告知聲明】
本活動依【請單位依活動或計畫性質對應個資法定義之特定目的填入,例如 109教育或訓練行政】目的蒐集您的個人資料(詳如下表),
蒐集內容僅作為活動業務相關之處理及利用不另作他途。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或因執行業務所需保存期間內,得於中華民國領域合理處理、利用您的個人資料,屆期後銷毀。
當您於瞭解後填寫本表,視為已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之變更規定,並享有個資法第3條規定的5項權利,更多資訊可至本校「個人資料保護專區」進一步瞭解本校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及相關規範;如不同意,請勿繼續接受本服務。
個資服務聯絡人  XXX 分機XXXX  email: xxx@mail.usc.edu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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