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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送「學校使用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注意事項」及「校園使用生物特徵辨識技術個人資料保護指引」各1份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學校。
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4年02月04日
  發文字號: 臺教資通字第1132705044號
  速  別: 普通件
 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 
  附  件: (2件) 「學校使用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注意事項」odt檔、「校園使用生物特徵辨識技術個人資料保護指引」odt檔( A09000000E_1132705044_senddoc5_Attach1.odt、A09000000E_1132705044_senddoc5_Attach2.odt,共二個電子檔案 ) 1141290840_1_A09000000E_1132705044_senddoc5_Attach1.odt (附件一)
1141290840_2_A09000000E_1132705044_senddoc5_Attach2.odt (附件二)
 
  旨: 檢送「學校使用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注意事項」及「校園使用生物特徵辨識技術個人資料保護指引」各1份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學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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